2008-12-12

腳踏車應該掛牌了!

最近常常看到 腳踏車四處跑,

不守規矩,真是覺得很危險。

而也有很多腳踏車在爭路權,希望能有條路走。



以台灣目前短時間內,道路應該沒辦法全面滿足,腳踏車當交通工具的需求,

硬要做,一定會是壓縮機車或行人的路權,現在大多數地方政府正在這麼做。

因此我覺得,要做為交通工具的單車就應該掛上車牌,

登記車籍、繳稅、方便識別,遵守交通規則。

這樣才合理。

至於、不上路純粹做為運動工具的就可以不用掛牌了!

差別在哪呢?

有在馬路、單車人行道上跑的就算是交通工具要掛牌,

沒有掛牌的,只能在腳踏車專用道、公園等地方當作運動工具。